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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独生子女证补办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哈尔滨独生子女证补办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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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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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执行本办法。 2。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在我省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优待的凭证,夫妻各持一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 5、离婚或丧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规定的。
     6、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户籍都在我省的,可以选择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7、夫妻一方非我省居民,向我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8、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一方为我省居民的,向我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奖励待遇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9、夫妻一方为我省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其境外还有子女且不在国内定居的,该子女不计入夫妻现有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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