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购创业板新股?我已经开通了
创业板新股发行投资者问答
2009年09月22日 17:08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问: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办理交易开通手续?
答:是的。 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在此,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全部
创业板新股发行投资者问答
2009年09月22日 17:08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问: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办理交易开通手续?
答:是的。
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在此,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如: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甲于周一正常交易日前往营业部办理了创业板开通手续,则甲可于周三开始申购创业板新股;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乙于周一正常交易日前办理了创业板开通手续,则乙需于下周一方可开始申购创业板新股。
2、问:周末办理创业板开通手续,什么时间可以开始申购创业板新股?
答:为方便投资者利用休息时间去营业部办理创业板交易开通手续,有些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周末办理相关业务的服务。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
3、问:创业板新股申购与中小板有何差别?具体申购事项有哪些操作要求?
答:创业板新股申购事项与中小板没有差别,对于投资者比较关心的新股申购事项具体解答如下:
(1)问:投资者如何进行创业板新股申购配号及中签查询?
答:投资者查询创业板新股申购配号及中签情况可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到所在证券营业部查询;二是通过深交所自动语音电话查询,声讯号码是0755-82288800。
(2)问:参与创业板网上申购的数量限制是怎样的?
答:创业板网上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
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不予确认。
(3)问: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每只股票网上申购时,可以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吗?可以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吗?
答: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每只股票网上申购时,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
若投资者使用一个账户多次(包括一处或多处)申购同只股票,第一笔申购会被确认,其余会被视为无效申购自动撤单。若同一投资者以持有的多个同名同证件号证券账户申购同只股票,日终会确认第一笔申购有效,其余账户的申购均作为无效申购处理。
(4)问:创业板网上申购新股能否撤单?
答:不可以。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单。
(5)问:投资者网上申购创业板新股的资金何时解冻?
答:一般情况下,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
结算参与人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的申购余款后,再将款项返还给投资者。投资者何时可以取款,参照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规定。
(6)问:创业板配售对象是否只能参与网下发行,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答:不是。
对每只创业板新股发行,同一配售对象可以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但是,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问: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能否参与创业板新股网下询价及配售?
答:不能。
新股网下配售对象一般为特殊金融机构或证券产品,其资格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
(8)问:创业板股票配售对象网下配售的股票锁定期限也为三个月吗?
答:是的,创业板股票配售对象网下配售的股票锁定期限与主板一样,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后上市流通。
(9)问:创业板网下发行询价对象须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报送哪些账户数据?怎样报送?
答:网下发行询价对象须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报送配售对象深市A股证券账户,包括各配售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深市A股证券账户,以及各配售对象已开立的其他所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
结算系统将以网下发行询价对象所报送的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具体报送方式见《关于报送网下发行配售对象A股证券账户的通知》(深证字[2009] 120号,可在深交所网站WWW。
SZSE。CN和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上查询)。
(10)问:询价对象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后,何时需要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报送该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
答:询价对象应在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配售对象账户2个工作日之后,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报送该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
(11)问:对未按要求报送配售对象证券账户的询价对象有何处罚措施?
答:对于未报送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未及时按要求补报和更正相关账户的询价对象,将限制其所属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12)问:创业板新股发行是否需要收取相关费用?
答: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投资者不需缴纳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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