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哪些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在房产交易所登记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付房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对于非标准的购房合同文本,需提供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予办理。
(二)、购买二手房: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返还选房登记表和一年以内的缴纳房款凭证。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全部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在房产交易所登记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交付房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对于非标准的购房合同文本,需提供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予办理。
(二)、购买二手房: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返还选房登记表和一年以内的缴纳房款凭证。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提供发改委的立项批复,规划局、房产部门的集资建房批文。
(二)、单位的分房方案、人员名单,及支付房款凭证。
(三)、 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一次性提取。
3、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指在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施工许可证,购买材料的相关费用发票。
(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农业户口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建房证明从签发之日起一周年内可凭证办理支取手续,超过一周年的,需现场查看,确属在建,方可提取。
4、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大修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要求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二)、提供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及相关费用票据和施工合同。
(三)、需经调查人员现场查看,确属大修并正在修理中,方可办理支取手续。
5、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银行还款明细原件。
6、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一年内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证明原件、复印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