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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解决呢?

跳槽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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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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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首先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基于此种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时还会存在侵权关系,此类纠纷则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一般民事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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