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二手房贷款所需哪些材料?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准备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
☆ 共同还款人: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产权共有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售房人填写原房主的姓名,所购房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填写;
☆ 购房资金:金额填小写,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保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在提交申请时当面签字留手印;
2。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3。身份与婚姻证明
⑴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全部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准备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
☆ 共同还款人: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产权共有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售房人填写原房主的姓名,所购房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填写;
☆ 购房资金:金额填小写,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保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在提交申请时当面签字留手印;
2。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3。身份与婚姻证明
⑴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⑵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盖公安局印章联。
集体户口首页须反正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簿成员明细。山东地区以外户籍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三份;
⑸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单身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县、区级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单身声明;
4。
房屋买卖证明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二份。注:必须提供房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买卖合同(真实交易价格)。无法提供原件的,合同复印一份后由房产交易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 已付房款证明
已付房款收据(或收条)原件+复印件三份;
首付款比例要求见背面友情提示;
6。
交易材料
⑴ 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三份(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复印);
⑵ 买方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 销售不动产发票(地税代开)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 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二、产权共有人人应准备的材料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共同还款人声明及抵押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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