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有什么特点?
《明史》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由于有著名史家万斯同等的整理和考订,该书叙事清晰,编排得当,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史》列传基本沿旧史之体例,但亦有其创新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六《明史》条提要中称:“列传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另立有《阉党》、《流贼》、《土司》等列传,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宦官、明代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
《明史》的修撰始于康熙十八年(1679 年),成于乾隆四年(1739年),前后历时 达60年。这项工作是在清初统治者的严密监 视下,由富有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的明朝遗 民参加修撰的。著名学者黄宗羲、顾炎武等 不肯与清廷直接合作,但为修史准备了许多 材料,并派弟子参与。又如浙东历史学家万 斯同等,既不接受官衔,也不领取俸禄,以 布衣身份参与修史。 《明史》取材于《明实录》《大明会典》、 档册、邸报、论文集、方志、奏议、传记等, 原始材料十分丰富,由于有著名历史学家万 斯同的精心编撰与审核把关,《明史》体例 严谨、叙事清晰、编排得当、文字简明,所 载多引录原文,具有较高史料价值。 《明史》也有详于政治军事、略于社会 经济的毛病,内容也有缺略之处,如郑和七 下西洋的记载就十分简略;有关清代先世兴 起的历史及其与明代的关系,如女真族建州 部、奴儿干都司等,碍于清代文网密布,一 删再删,余下的记载零碎分数,隐约难详, 是重要缺陷。另外,《明史》仇恨农民起义 的观点也十分露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