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伤保险赔偿如何办理?
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全部
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待遇
5。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一级至四级伤残规定的待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享受待遇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1。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
2。
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医疗费用汇总及清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门诊用药需提交门诊病例和处方(门诊带药量3天或一个包装)
3。转诊、转院治疗的,提交《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在非工伤定点医院就医的,需提供《已定(拟定)工伤职工在非工伤医疗服务机构抢救治疗情况报告表》,(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放射性检查治疗等费用在300元及以上者、1000元以上一次性、植入性等特殊耗材的)需提供《工伤职工特殊治疗项目申请表》
4。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需要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单方交通事故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
5。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及供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就读证明,街道、乡(镇)出具的无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路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
路北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36号
唐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