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我就先说环境吧!在一个没有安装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上,(交通法说:次路应让主路过的车通过,但这是主次很受争论的路段)。我开车竖着走,而对方是横着走,我车速不快,当走到十字路口时,有一辆横向的车停下来。让我先行,但这时有一辆(我们都是小型客车俗称“面包车”)突然飞快地横向走来。
我当时立刻转弯刹车,但由于惯性撞向对方的车,我的右边前兴毁烂,而对方被撞得翻两翻而左边的中门毁坏,(对方的脚被卡住了,但没事)交通人员所拍的照片,我用车头撞他的中门,且翻了,当然是对我不利的,但我知道这段路有监控,只要我拿出当时的监控画面,可以证明是。由于对方的超速弄成的,于是我第二天去查监控,但发现这几分钟画面被删去了。
因此我很气愤,他现在的证据对我很不利,请问我应该怎么做?但麻烦帮我找一些相关的法律(不要一大篇),如果有证据大约赔多少钱?而没证据,大约赔多少?请各位朋友提出诸多的宝贵意见,给我参考!
(我是广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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