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银利精选和长信增利动态基金有
长信银利: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盘价值股票,投资目标是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1、品质为价值之前提:
只有具有优良品质的投资对象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对象首先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质"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理念之一。
2、深入研究为投资增值之本: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深入的市场分析和投资对象分析,努力发掘投资良机。
3、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积极寻求价值被低估的证券进行投资。
4、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重点关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单纯追求...全部
长信银利: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盘价值股票,投资目标是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1、品质为价值之前提:
只有具有优良品质的投资对象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对象首先必须具有良好的品质"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理念之一。
2、深入研究为投资增值之本: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深入的市场分析和投资对象分析,努力发掘投资良机。
3、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积极寻求价值被低估的证券进行投资。
4、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重点关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单纯追求高回报,而是注重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力争在适度的风险水平下为投资者谋求合理回报。
(三)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对相关投资比例的规定。
(四)投资策略
1、复合型投资策略:即"由上至下"和"由下至上"的策略相结合。"由上至下"的资产配置流程表现为: 从宏观层面出发,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优化资产的配置比例;"由下至上"的选股流程表现为:从微观层面出发,通过对投资对象深入系统的分析来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积极寻求价值被低估的证券进行投资。
2、适度分散投资策略:在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在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等因素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适度分散投资于个股,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动态调整策略:动态调整策略体现为投资组合中个股的动态调整策略和股票仓位的动态调整策略两方面。
投资组合中个股的动态调整策略是指:基于对各种影响因素变化的深入分析,定期或临时调整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投资比例。股票仓位的动态调整策略是指:基于对股票市场趋势的研判,动态调整股票仓位。
(五)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大盘价值指数,债券投资部分为中信国债指数,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大盘价值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
长信增利: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股票按照价值型与成长型进行风格划分,通过对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综合研判灵活配置两类风格的股票,从而在风险适度分散并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超越比较基准,获得长期增值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含新股配售与增发)、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包括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A股;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各种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债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前国外比较流行的风格轮换策略,以经过品质筛选的沪深A股为基本股票池,根据股票风格管理系统对个股进行风格分类,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对价值型和成长型两类风格股票进行主动投资,以获得超过比较基准的持续回报。
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结构。基金投资策略体系自上而下分为3个层面:战略配置、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整个投资体系中,本基金将重点放在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层面,这两个层面对基金收益的贡献程度约占80%,战略配置对基金收益的贡献程度约占20%。
在风格配置和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以风格轮换策略为主,辅以多层次个股选择,形成基金最后的投资组合。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的股票风格管理系统和风险控制绩效量化管理平台将提供量化分析方面的决策支持。
(四)资产配置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60%—95%;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范围是0%—35%;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范围是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本基金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主动调整,但配置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如果将来出现更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报送监管机构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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