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2007-09-01 20:22:25
影响物品消毒效果的因素是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处理。
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液体污物:主要指患者吃过的剩饭剩菜、排泄物、呕吐物等。
(1)可作动物饲料的剩...[展开]
影响物品消毒效果的因素是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处理。
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液体污物:主要指患者吃过的剩饭剩菜、排泄物、呕吐物等。
(1)可作动物饲料的剩饭剩菜,须煮沸30min后才能运出;
(2)没有利用价值的剩饭剩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作用2h,倒入专用化粪池或运出;
(3)特殊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
固体污物
(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律采用焚烧处理。
(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含1000mg/L~2000mg/L二氧化氯的消毒液或0。
5%过氧乙酸消毒液浸泡60min。
腹泻病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h。
(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1%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2000 mg/L的消毒液、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
病毒性肝炎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排泄物、呕吐物按 (1)处理,但作用时间加倍。
(2)尿液按 (2)处理。
(3)便器按 (3)处理。
(4)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也可采用甲醛、环氧乙烷进行熏蒸消毒,具体操作可参照本规范第二节“常用消毒方法”提供的方法进行。
(5)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结核病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痰盒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 min~60min。
(2)肠结核病人的排泄物按 (1)处理。
(3)痰盂、痰杯按 (3)处理。
(4)病人衣物可按 (4)处理。
(5)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真菌感染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装有病人痰液的痰盒按 (1)处理;痰盂和痰杯按 (3)处理。
(2)病人使用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 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也可采用 (4)的方法熏蒸。
(3)足部真菌感染病人的鞋可用具有杀真菌作用的消毒喷雾剂喷雾消毒;也可放于低温蒸气甲醛消毒箱内消毒。
(4)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炭疽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尽可能都采用焚烧处理。 不能焚烧的,用含有效氯3000mg/L消毒液或2%戊二醛浸泡、擦拭30 min~60min。
(2)肠炭疽病人排泄物按 (1)处理,但作用时间需延长至6h;病人所用便器按 (3)处理,但使用药物浓度应加倍。
艾滋病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2)病毒携带者和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用20%漂白粉乳液1:2混合后作用2h。
(3)液体污物可煮沸30min;也可加入含氯消毒剂(使混合液中有效氯达到1000mg/L)、或过氧乙酸(使混合液中达到5000mg/L)作用30min。
(4) 病人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可装入防水口袋内,外加一布袋后采用压力蒸汽消毒;也可直接煮沸30min。
对被血液或排泄物明显污染的衣物,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处理。
朊毒污染物的处理
该类病毒对各种灭活因子的耐受力远强于其他各类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
常用的杀菌因子,如干热、冰冻、电离辐射,以及化学因子中的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过碘化物、环氧乙烷、戊二醛、甲醛、碘伏、乙醇、酚类化合物、高锰酸钾、表面活性剂、丙酮、氨、乙醚等均不能将朊毒可靠灭活。
试验表明,只有三种方法效果较好,一为长时间的压力蒸汽处理;二为用次氯酸钠或氢氧化钠溶液浸泡;三为先后以氢氧化钠和压力蒸汽处理(见表3-6)。
病人污染物品的处理应严格按表3-6方法进行:
(1)病毒体携带者和病人分泌物、排泄物参照下表3-6的方法处理。
(2)参照下表3-6的方法处理病人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
(4)注意事项:朊毒对理化因子耐受力很强,目前已引起一定重视,但在人群中传播的意义尚未得到统一认识,故尚未将其列为常规消毒与灭菌中必须考虑的对象。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处理
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定点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袋)、采血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不能采用焚烧方法的,必须先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针筒要打开)后,方可毁形处理。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其余部分只要分离金属的瓶塞穿刺器后,中间剪一刀,放入专用的收集袋即可。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建议使用毁形器进行毁形,然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以上,即可回收;没有接触人体的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即可回收。
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输液袋(瓶)、配制药物的针筒等,使用后不需浸泡消毒,只要毁形后即可回收。
医院必须建立定点回收制度,设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每个科室使用后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并和医院每月的定点单位回收数量核对一致,严防人为流失。
凡参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加强个人防护。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存放要求:盛放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应在里面衬以耐用的透明塑料袋,可以用胶带或加热密封。 液态废弃物应根据废弃物的化学和放射性质、体积、处理和贮存方法来选择合适的容器。
衰竭的放射源应保存在防护层下。
放射性废液
(1)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单位,必须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废水。
(2)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3)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105Bq/L的3H或14C的废闪烁液,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4)对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病人的排泄物应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 对专用化粪池内的排泄物应贮存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对无专用化粪池的单位,应为病人提供具有辐射防护性能的尿液、粪便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对收集含有131-I病人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封存放待处理。
(5)对同时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病人排泄物,应备有专用容器单独收集,经存放衰变、消毒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固体废物的处理
(1)废物袋、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2)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3)焚化可燃性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
(4)同时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5)G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待处理。
(6)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 4×104Bq/Kg的医用废物,或废物经衰变比活度小于7。
4×104Bq/Kg以下后,即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7)如果可能的话,将废弃的密封放射源退换给供应商,或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处置放射源。
锋利物的处理
锋利物品应尽可量焚化,并且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在经过焚化或其他消毒处理后,其残渣可以在医院内安全填埋。
遗传毒性废弃物的处理
返还给供应商;
高温焚化:应采用双室热解焚化炉,最高温度应达到1200℃以上。
对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硫酸长春新碱等可采用化学降解法。
也可选择封存或使之自动失效的方法处理。
药物性废弃物的处理
对少量药物性废弃物可选择填埋、封存处理,也可和感染性垃圾一起焚化处理。
对大量药物性废弃物首选焚化;也可封存后在卫生填埋点处置。
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处置;玻璃安瓿不能焚化处理,可以先压碎,然后与锋利物品一起处理。
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的化学性废弃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盐类,可以与市政垃圾一起处置,或者排入下水道。
少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如包装内的残留化学物,可采用热解焚化炉、封存或填埋处理。
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可返还给供应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尸体及其相关环境的消毒
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尸体及其衣物、尸体运载工具、尸体冷藏箱以及停尸房的空气、台面、地面、门等的消毒。
尸体的清洁与消毒
一般死亡尸体以清水擦洗即可;若为传染病死亡者,则应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剂消毒处理。
肝炎、结核、艾滋病等一般传染病死亡尸体,以1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滞留30min~60min;或用0。2%~0。5%过氯乙酸擦拭或喷洒滞留15min~30min。
炭疽、霍乱、朊毒体病等烈性传染病死亡尸体应立即消毒,以浸有2000mg/L~3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或0。
5%过氧乙酸棉球将口、鼻、肛门、阴道等开放处堵塞;并以浸有上述浓度消毒液的被单包裹尸体后装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密封就近焚烧。朊毒体病死者尸体以同样方法处理,但消毒剂改用1mol的NaOH液。
死者衣物的消毒
焚烧是首选方法,传染病死者衣服及有明显脓、血、分泌物污染的衣物必须焚烧,为防止操作污染可先以1500mg/L~2000mg/L有效氯的消毒剂喷洒后立即袋装送焚化。
一般死亡者衣物也要求袋装密封焚烧;有保存价值的衣物或家属不同意焚烧者,则依据衣物质地、颜色选择对其无损害的方法消毒处理。
日光消毒:在直射阳光下暴晒3h~6h,消毒时应经常翻动,以便受到均匀照射。
本方法适用于非传染病死者或抵抗力弱的病原所致的感染病死者的衣物
煮沸消毒:耐热、耐湿等棉织物在0。5%肥皂液中浸透后,煮沸20 min ~30min。注意水要浸没衣物,并经常搅动。
压力蒸汽消毒:耐热耐湿衣服装入布袋中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消毒20 min ~30min。
布袋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每袋重量不超过15kg。
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清水漂洗后再晾干。
0。2%过氧乙酸均匀喷洒在衣服上,折叠放置数小时,清水漂洗后,再晾干。
过氧乙酸薰蒸:用量3g/m3,20℃作用60min,如温度低可加热升高温度。 用于不能煮沸浸泡的毛织品、皮制品等。
环氧乙烷薰蒸:环氧乙烷浓度800mg/L、温度54℃±2℃、相对湿度60%~80%,作用4h。
适用于毛织品、皮制品等。
尸体运载工具的消毒
搬运尸体的担架、推车等用具尽量专用,用后及时消毒处理,一般采用擦拭、喷雾、薰蒸等消毒方法。
擦拭:常用消毒剂为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0。
2%过氧乙酸,擦拭作用30 min~60min。
喷雾:可选0。2%过氧乙酸或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用喷雾器对担架、推车均匀喷湿,作用至干燥。金属部位尽量免用过氧乙酸。
薰蒸:将工具放于停尸间内,用过氧乙酸或氯烟薰剂密闭熏蒸,方法、时间见 。
用以上方法消毒处理时,金属部位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防腐蚀。
尸体冷藏箱的消毒
尸体冷藏箱应每周定期消毒。尸体取出后进行终末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薰蒸、擦拭、喷雾等方法消毒处理。
注意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浓度和作用时间,避免损坏尸体冷藏箱。 喷雾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按1g/m3喷雾消毒,作用30min,及时以自来水冲洗。 注意此法对金属有一定腐蚀作用,只有在存放传染病尸体后急需快速消毒时选用。
擦拭消毒
(1)以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擦拭箱体和尸体架,作用30min~60min,再用清水擦拭。
2)0。2%过氧乙酸擦拭消毒,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拭。
(3)200mg/L活性二氧化氯溶液,擦拭消毒30min,再用清水擦拭。
臭氧消毒 臭氧发生器,开机作用1 h ~2h,以消毒空气和表面,并去除异味。
停尸台的消毒
停放尸体的台面是停尸间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每取放一具尸体后都应消毒处理,可用化学消毒剂擦拭、喷洒、熏蒸、紫外线灯照射。
紫外线灯照射:于停尸台正上方安装带有反光罩的紫外线灯,距离台面1m,照射消毒30min~60min。
化学消毒剂擦拭消毒:用抹布浸湿消毒液均匀擦拭台面,作用30min~60min,常用消毒液有0。
5%过氧乙酸、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停尸房的空气消毒:停尸房的空气污染较为严重;主要来自尸体散发的细菌和异味,工作人员一般不在室内久留,故在选择消毒方法时必须效果可靠,对人的伤害不强要求。
可采用下述方法。
通风换气:空气污染不甚严重,无传染病尸体存在时可采用此法。每天打开门窗通风换气1h~2h,或安装排气扇,每天开2次,每次1h。
紫外线消毒:每天照射2次,每次1h。
臭氧消毒:臭氧对空气中微生物有强大杀灭作用,同时有清除异味特性,对密闭空气用20mg/m3浓度臭氧作用30min即达消毒效果。
过氧乙酸熏蒸 :置过氧乙酸于蒸发容器内加热蒸发。
用量1 g/m3~3g/m3。熏蒸效果与湿度有关,如室内湿度低,可在室内洒水或加水稀释后蒸发。一般稀释成3%~5%的过氧乙酸溶液,相对湿度60%~70%,室温20℃,密闭加热熏蒸60 min ~90min。
过氧乙酸喷雾 :配制成2%过氧乙酸溶液,按1g/m3用量,不定向喷雾,关闭门窗作用30min。
氯烟熏制:用量1。5mg/m3,密闭烟熏1h ~2h。
停尸房墙壁和天花板消毒 墙壁和天花板很少受到严重污染,一般不需常规消毒,若受到严重污染,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或熏蒸消毒,
停尸房地面 是极易污染的场地,搬运尸体后应及时清扫和消毒。
清洁的湿拖把拖地 地面污染不严重,即无传染病尸体存放时,应每天2次用此法保持地面清洁卫生。
化学消毒剂拖地:当地面严重污染或有传染病尸体存放时,应用0。2%过氧乙酸或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湿拖把拖地。
使用拖把拖地消毒(清洁)地面时,应注意拖地前不应用扫帚扫地,否则会扬起灰尘而扩散污染。清洁或消毒完毕,应将拖把浸消毒液作用30min后再清洗干净,并将拖把挂起晾干。
门及门把手消毒:用抹布浸湿消毒液对门及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作用15min~30min,金属部位需再用清水擦抹。
常用消毒液有:0。2%过氧乙酸、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
停尸房工作人员的防护和消毒
停尸房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穿隔离衣。
搬运尸体或进行各项消毒操作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双手,可用0。
1%过氧乙酸洗手1 min~2min;2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2min;乙醇或异丙醇加洗必泰复方手消毒剂搓擦1min~2min。接触肝炎、结核、艾滋病尸体时应选用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消毒,见3。
12。6。
3。17 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前言
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因而在医院消毒、灭菌工作中必不可少。
医院消毒效果监测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监测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掌握一定的消毒知识,熟悉消毒设备和药剂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选择合理的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1) 化学监测法:
1)化学指示卡(管)监测方法: 将既能指示蒸汽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管(卡) 放入每一待灭菌的物品包中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指示管(卡),根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 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一待灭菌物品包外,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察其颜色的改变,以指示是否经过灭菌处理
3)对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每日进行一次B-D试验。
4)结果判定: 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卡)、胶带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判为灭菌合格;若其中之一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灭菌过程不合格。
5)注意事项: 监测所用化学指示物须经卫生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生物监测法
1)指示菌株: 指示菌株为耐热的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 7953 或 SSIK 31株),菌片含菌量为 5。
0×105 cfu/片~5。0×106cfu/片,在 121℃±0。5℃条件下,D值为 1。3 min~1。9min, 杀灭时间(KT值)≤19min,存活时间(ST值)为≥3。
9min。
2)培养基: 试验用培养基为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
3)检测方法: 将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 3 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 块小手术巾,2 块中手术巾,1 块大毛巾,30 块 10cm×10cm 8 层纱布敷料包裹成 25cm×30cm×30cm 大小)。
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22cm×13cm×6cm) 代替标准试验包, 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的两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贮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 取出标准试验包或通气贮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 56℃±1℃培养 7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检测时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4)结果判定: 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灭菌过程不合格。
5)注意事项: 监测所用菌片须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生物指示物监测应1月1次。
干热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1)化学检测法
1)检测方法: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化学指示剂 3个~5 个分别放入待灭菌的物品中,并置于灭菌器最难达到灭菌的部位。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化学指示剂,据其颜色及性状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
2)结果判定:检测时,所放置的指示管的颜色及性状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则判为达到灭菌条件;若其中之一未达到规定的条件,则判为未达到灭菌条件。
3)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化学指示剂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物理检测法:(热电偶检测法)
1) 检测方法:检测时,将多点温度检测仪的多个探头分别放于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
关好柜门,将导线引出,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
2)结果判定:若所示温度(曲线)达到预置温度,则灭菌温度合格。
(3)生物检测法
1)指示菌株: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 9372),菌片含菌量为 5。
0×105 cfu/片~5。0×106cfu/片。其抗力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温度 160℃±2℃ 时,其 D 值为 1。3 min~1。9min,存活时间 ≥3。9min,死亡时间 ≤19min。
2) 检测方法:将枯草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菌中试管内( 1 片/管)。 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2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门,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 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
在无菌条件下,加入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 5ml/管),以 36℃±1℃ 培养 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七日。
3)结果判定: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肉汤管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的肉汤管,取 0。
1ml 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用灭菌L棒涂匀,放36℃±1℃ 培养48h,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4)注意事项:检测所用的指示菌片需经卫生部认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环氧乙烷(EO)灭菌效果监测
仪器监测法
按照GB 18279-2000 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 附录 C 中C3。
1的要求进行。
化学监测法
每次消毒过程均用化学指示物监测,只有当消毒工艺符合要求,化学指示物变色符合规定标准色要求的情况下,产品才可放行。
生物指示物监测法
一般每月用生物指示物监测一次。
生物指示物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 9372),抗力要求为:菌量在5×105 cfu/。[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