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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 在跟用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遇到了这样几个问题 希望您的指教1.合同中之列明了最低工资 如果工资不像单位给我的承诺那样 合同期内我离开算不算违约2.关于违约金 合同中写的是10000元 分为2000元培训费用 8000元为私自泄漏公司资料等等公司损失赔偿 单位领导告诉我如果我没有带走相关工作资料而离职 8000元的违约金不用付 但是合同里没有明确表明 这样会引发纠纷么很急切渴望得到您的答案 谢谢

全部回答

20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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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行《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下,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过协商解决的话,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只要约定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那么就按约定来承担各自的责任。
  另外,如果如果一方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否在试用期,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的薪资待遇是必备条款,已经约定明确的,按约定来,如果企业实际支付时不按约定来,那么你提出解除合同不但不违约,他还应该足额支付你的报酬,另外还必须给你补偿金,保留工资条,可以申请仲裁。
   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公司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也必须给予你相应的权利,比如确实为你提供了价值2000元的培训,也要能证明你泄漏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否则,约定的数额都是无效的。  另外,培训费用也要根据你的服务期限进行分摊,合同履行结束后,或者针对培训的服务期限届满后,违约责任自动消除。
  

20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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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都是大家在互相考察,可以被辞,或辞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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