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其他社会话题

可以选择任何想用的药物吗?

劳动者生病时,因为有医疗保险,可以选择任何想用的药物吗?

全部回答

2017-08-04

0 0

    看病的时候,使用什么的药物是很有讲究的,好的药起效快,但费用高;一般的药物可能起效慢,但价格更为便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本上大家都愿意选用好药,那么对于有医疗保险的劳动者而言,是不是选择任何想用的药物都可以报销呢?医疗保险中的用药是受到限制的,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基本目标的实现,不使一些医疗资源被浪费和被某些人过量占用,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可以纳人医疗保险基金承担范围内的药品,使参保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都能够明确,以便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药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制定出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人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范围,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的依据。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稳。它由甲类名录和乙类名录两部分组成。
  “甲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  这类药物的费用纳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总的来说,所有没有列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都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有:(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征与急救、抢救除外);(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总的来说,医疗保险保障参保劳动者临场治疗必需的一些药品,但同时也禁止参保人员滥用资源造成浪费。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其他社会话题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法律
宗教
其他社会话题
其他社会话题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