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原先在天津有一套房,后来要再买一套房,把现在的房卖了。当时我姐夫的哥哥想通过在天津买房来解决户口问题。所以我姐夫提议由他哥哥把我父母原先的那套房买下,但房产证名字还是我父母的。而我父母新买的那套房子的房产证的名字写他哥哥的名字。事情就按这个提议办的。现在六年过去了,中间我姐夫因病去世了。我父母想和我姐夫的哥哥把房子的产权换回来,他哥哥也同意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交换房子产权,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那些费用。
上海市的供你参考》
注意事项
一 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三 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四 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 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全部
上海市的供你参考》
注意事项
一 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三 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四 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
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登记费: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代表所需文件
现房买卖及其他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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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三 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四 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缴纳
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3。
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双方各缴纳50%
4。房屋交换按差额部分的0。
5%,由支付差额一方缴纳;继承、遗赠、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登记费: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代表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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