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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服务报酬

2009年12月上午十一点房屋中介一业务员带我看了一处房子,中午即通知我,房主到中介公司了,可以和房主谈谈,我到后,中介业务员说了很多诸如要买就赶快来签约,要不然就给别人的话,因当时确实怕房涨价,匆忙之中签了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并交了三万定金。事后感觉不放心,到住房地看,此时,房子楼下邻居说楼上水管漏水几年了,楼顶全湿了,你来先修一下,屋里总来一群人吵吵。
同时买卖合同上签的房子正在出租,实际没有出租,我感觉中介和房主都没给我全面如实介绍情况,不能匆忙付房款否则后果会更被动,后来陆续发现问题,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这时房主又把房子买掉了,。由于中介不真实介绍情况,采用制造紧张气氛等手段一天之内催促我签定了合同,已,造成我损失了3万定金,可现在中介却诉我到法院,让我付他5万中介费。
我觉得太冤枉。

1个回答

    您好,前面律师介绍了法律规定,其实我在处理类似房产纠纷时,感觉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规定。当然据我所知,目前部分中介合同中有不论成交与否都要缴纳中介费的约定,不知你的合同中是否有。
  根据我房产法律经验给你如下建议一是向中介发出律师函,说明他的违法之处,要求改正二是向房地产中介部门投诉三是如果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并提出反...全部

    您好,前面律师介绍了法律规定,其实我在处理类似房产纠纷时,感觉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规定。当然据我所知,目前部分中介合同中有不论成交与否都要缴纳中介费的约定,不知你的合同中是否有。
  根据我房产法律经验给你如下建议一是向中介发出律师函,说明他的违法之处,要求改正二是向房地产中介部门投诉三是如果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中介赔偿损失。  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具体细节可电话咨询本律师,博客及空间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
  二十、房屋买卖没有完成中介佣金怎样付?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属于《合同法》中的居间服务性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由此可见,如果房屋交易没有完成,那么中介公司不应当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必要费用。收起

2018-01-04 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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