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税的请进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4〕94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定于2005年2月中下旬组织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专业考试、面试、人员调剂、体检及考核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和面试
(一)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人选
1、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人员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各职位入闱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2、部分职位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在本...全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4〕94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定于2005年2月中下旬组织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专业考试、面试、人员调剂、体检及考核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和面试
(一)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人选
1、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人员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各职位入闱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2、部分职位参加专业笔试及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在本系统其他同类、相近专业职位合格人员中调剂产生,同类专业职位合格人员优先考虑。
(二)调剂方法
1、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需调剂人数(需调剂职位及调剂人数详见附件1)。
2、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能达到报考职位面试入闱分数线的计算机、财税、法律、文秘职位专业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同类、相近专业的空缺职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入闱人选。
3、调剂申请时间及要求
调剂申请的时间为2005年1月22—31日,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调剂条件并自愿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4、申请调剂人员入闱专业笔试、面试名单将于2005年2月上旬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专业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1、专业笔试的内容:税收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2、专业笔试的时间、地点:将于2005年2月上旬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的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将通过信件邮寄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2005年2月上旬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3、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一寸彩色照片4张、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上下载)一份。面试时不得携带书本、资料、手提包、通讯工具等物品。
4、对于学历、学位、专业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度,提供虚假考试成绩,或个人资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合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5、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体检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60%;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的原则确定考生最后综合得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四)如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可从原职位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时间:2005年3月。
三、考核
(一)考核对象:
凡体检合格者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奖惩情况、身份状况等。
对考生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三)考核时间:2005年3月。
四、公示与录用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北国税”网上予以公布。
(三)由确定录用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表》(附件4)一式两份(附彩色照片、正反面打印),用特快专递于2005年3月31日前寄到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姚家岭231号,邮编:430071)。
(四)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办理录用人员的审批手续。审批后,我们将通知考生签订三方协议(各用人单位、学校、学生)。
五、考试录用纪律
(一)考试录用工作要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在考察等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录用的坚决予以辞退。
(三)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要予以辞退。
六、举报和监督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最大限度的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如对以上招录工作内容有疑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者,可以书面、传真或来电形式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7- 。
附件: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录面试分数线及调剂情况表附件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录调剂申请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一月十九日
具体信息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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