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2015-08-24 19:47:04
重 症 肺炎初始经验性抗菌治疗建议
1,大环内酯类抗菌药联合头孢噻肟或头孢曲松;
2,具有抗假单胞菌活性的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或头孢菌素,或前二者之一联合大环内酯类抗菌药;
3,碳青霉烯类抗菌药;
4,青霉素过敏者选用新喹诺酮联合氨基糖苷类抗菌药。
初始治疗后48~72 h应对病情和诊断进行评价
有效治疗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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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症 肺炎初始经验性抗菌治疗建议
1,大环内酯类抗菌药联合头孢噻肟或头孢曲松;
2,具有抗假单胞菌活性的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或头孢菌素,或前二者之一联合大环内酯类抗菌药;
3,碳青霉烯类抗菌药;
4,青霉素过敏者选用新喹诺酮联合氨基糖苷类抗菌药。
初始治疗后48~72 h应对病情和诊断进行评价
有效治疗反应
首先表现为体温下降,呼吸道症状亦可以有改善。白细胞恢复和X线病灶吸收一般出现较迟。
凡症状改善,不一定考虑痰病原学检查结果如何,仍维持原有治疗。
1。如果症状改善显著,胃肠外给药者可改用同类,或抗菌谱相近,或病原体明确并经药敏试验证明敏感的口服制剂口服给药,执行序贯治疗;原来健康状况良好者可以出院服药。
初始治疗72h后症状无改善或一度改善又恶化,视为治疗无效,其常见原因和处理如下:
(1)药物未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结合实验室痰培养结果并评价其意义,审慎调整抗感染药物,并重复病原学检查。
(2)特殊病原体感染,如分枝杆菌,真菌,肺抱子菌,包括SARS和人禽流感在内的病毒或地方性感染性疾病。 应重新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检查,包括对通常细菌的进一步检测,必要时采用侵袭性检查技术,明确病原学诊断并调整治疗方案。
(3)出现并发症(脓胸,迁徙性病灶等)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损害),应进一步检查和确认,进行相应处理。
(4)CAP诊断有误时,应重新核实CAP的诊断,明确是否为非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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