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一对男女在一年前相亲认识,女方为了顺从父母而在相亲当日和男方作了结婚登记,两人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自登记后各奔东西出外打工,两人很少联系和见面,也没有发生过男女关系!就这样一年后女方提出离婚要求,而男方不愿意,要求女方赔偿才肯离婚,请问,女方是否有赔偿责任?还有什么其他要注意的?
l***
2018-01-26
能***
2018-03-04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全部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 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收起
早泄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会有什么危害?
3人阅读
身上痒痒预示10种大病是哪些啊
38人阅读
四联疗法的用法及用量是怎样的?
489人阅读
后来听说这病容易复发是真的吗?
51人阅读
医院的任务是什么?
195人阅读
义乌哪家男科比较好,义乌常春怎么样?
40人阅读
2016-10-09
2016-12-05
2016-04-18
2017-03-08
2016-11-23
2017-04-18
2017-01-11
2004-09-06
2017-06-09
2016-09-22
2017-03-09
2017-09-14
2016-10-03
2018-08-05
2018-08-15
2019-03-06
2020-02-29
2018-10-31
2017-05-04
2019-12-28
2016-09-21
2016-03-08
2020-03-24
2024-03-03
广告或垃圾信息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色情淫秽
诈骗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