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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定劳动合同打工不满一年辞工就要收取费用

  所以决定辞职,进公司的时候组织培训了下我们这一批人?如果又找借口扣我的工资怎么办,公司还押了我1个多月的工资和暑假一个月的休假时每天12块钱的补贴没发`上个月工资也押了100元,不知道怎么处理,最近发觉颈子很痛`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患上颈椎病,现在很茫然本人今年4月初应聘到一家连锁网吧做服务员,还有创文期间工作量加大规定每天10块钱的补贴都还没发下来,工作服更是在上班2个月以后才发到我手里(其实就是路边很普通的短袖),我们公司发工资都是每个月的19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可事实是所谓的培训就2小时左右,就是介绍了下公司的情况,工作的性质之类的,然后就安排我去分店上班了,每天还要上班12个小时难受的要命,期间工作量也大,而所谓的保险更是没见过。
  问领导也就很含糊的说是买的意外险就不愿多说了?那个所谓的培训费(就是给我讲了下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真的必需要扣吗,然后就会押19天的工资?当初要求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被拒绝了。 现在在网吧也做了5个月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辞职了后上述的这些钱公司都会如数发放吗。
  毕竟每天辛苦12个小时每月才那么850元的工资?那个很垃圾的工作服可以退还给公司吗?还有那个所谓的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出示并交给我本人吗?这样合法吗?如果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时公司里说上班没满一年的话走的时候要扣350元的服装费和培训费 保险费,当时要求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却上员工流动量大而拒绝了,做满一年就不收。

全部回答

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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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定劳动合同打工不满一年辞工就要收取费用,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依法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款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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