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个人取得的退职费和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全部回答

2018-03-06

47 0
    您好,我是12333工作人员,现为您解答。1。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概念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至于退职是指什么呢?是退出工作岗位但关系仍存在,还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