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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对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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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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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如下(1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 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②法定最髙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③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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