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登记我父亲的营
这个问题上午说过了——
乡村医生的从业执照只对具体从业人员有效,当该从业人员去世后由卫生部门收回,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他人继续使用属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你不能使用,如果说你具体从医资格可以另行申请。如果你转让给他人,他要是出了事,你是要与他承担连带责任的,千万不要做!
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相关规定: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全部
这个问题上午说过了——
乡村医生的从业执照只对具体从业人员有效,当该从业人员去世后由卫生部门收回,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他人继续使用属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你不能使用,如果说你具体从医资格可以另行申请。如果你转让给他人,他要是出了事,你是要与他承担连带责任的,千万不要做!
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相关规定: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八条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第四十一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从你这题中新提到的“原是丁家坪分室,文某某”,建议你看一下该照的性质,如果是个人的,则只能注销;如果是集体的,则可以变更。从有“文某某”个人名字看,应该个人的,为了慎重起见,还是看一眼吧。
如果是个人的,你作为其亲属有权返处理他的后事,有权注销他的户口就有权注销此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