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问题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问题
你询问的这个问题,两个司法解释是不完全一样的。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而言,解释二的规定是归夫妻二人,除非明示。解释三只要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至于溯及力,那就是此时此刻,在你提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解释三已经生效了,无论起诉的还是没有起诉的,只要十三号之前没有判决,都应该适用新法。如果在十三号判决适用的是解释二,你可以以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上诉。
另:
楼主想要什么样带法律依据的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时,不是已经同时公布: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问题
你询问的这个问题,两个司法解释是不完全一样的。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而言,解释二的规定是归夫妻二人,除非明示。解释三只要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至于溯及力,那就是此时此刻,在你提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解释三已经生效了,无论起诉的还是没有起诉的,只要十三号之前没有判决,都应该适用新法。如果在十三号判决适用的是解释二,你可以以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上诉。
另:
楼主想要什么样带法律依据的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时,不是已经同时公布: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了吗?而且,它没有其他附加限制。
这就是说,8月13日起就应该适应这一解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