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3号我和男友去看房子,觉得还不错,就决定租了。考虑搬家比较麻烦,就先去中介公司把定金交(一个月的房租)了,25号再来签协议。签完我给我们一个收据,说这是定金条,这房子不租给别人了,就是我们的了。结果今天男友去公司签协议,被告知说房子租给别人了!那个租金再推给我们。这是什么事?还有没有诚信!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呢?违约金是不是没有签协议也不能给呢?感谢给位能给些帮助!谢谢最好是有类似经验的!
首先, 中介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收定金的,房子是房东的, 只有房东才有这个权利,所以如果再次看中房子的话定金要交给房东,但是这样有风险, 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开定金收条,但是钱由中介公司保管。
这样如果不租或者房东另租他人的话,你可以找他双倍返还定金。 你们这样的情况可以采取向中介提如下要求:1。 ...全部
首先, 中介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收定金的,房子是房东的, 只有房东才有这个权利,所以如果再次看中房子的话定金要交给房东,但是这样有风险, 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开定金收条,但是钱由中介公司保管。
这样如果不租或者房东另租他人的话,你可以找他双倍返还定金。 你们这样的情况可以采取向中介提如下要求:1。 双倍返还定金2。要求中介在约定时间内再无偿给你们找一套类似的租房但是第1条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困难重重, 因为从中介的角度来讲, 他们其实也是个受害者,毕竟他们的本意也想促成交易的。
房东要这样做他们也管不了。还是选择第二条比较实际。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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