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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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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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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在本村的范围内是可以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因此,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2、如果对方反悔,你方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并请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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