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2018-02-08 08:45:59
孕妇感染弓形虫病,在妊娠22周以前感染者,应考虑治疗性人工流产。围产期受者应积极治疗,直至分娩。先天性感染不论有...[展开]
孕妇感染弓形虫病,在妊娠22周以前感染者,应考虑治疗性人工流产。围产期受者应积极治疗,直至分娩。先天性感染不论有无临床症状,均应治疗。后天获得性感染凡有症状者,特别是病情严重。
免疫力差的急性感染患者与免疫缺损、器官移植、或采用皮质激素者,均应治疗。 目前治疗本病的常用药为乙胺嘧啶与磺胺嘧啶联合应用,但对包囊无效,故易复发,因而疗程要长。 乙胺嘧啶第一日剂量,成人为50mg,小儿为1。
0mg/kg,分2次服。第2日起减半,一次服。磺胺嘧啶剂量成人每日4。0g,小儿每日100mg/kg,分4次服,疗程一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乙胺嘧啶具有可逆性骨髓抑制作用。可出现全血细胞减少,故服药期间应检查血象,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1~2次,如毒性反应严重则暂停治疗,并服用甲酰四氢叶酸,每日15mg,待恢复后再继续乙胺嘧啶治疗。
治疗期间同时采用甲酰四氢叶酸,每日6。0mg,分次服,可减毒性作用。又因乙胺嘧啶有致畸作用,故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不宜应用。SD须与等量碳酸氢钠同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