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人说话不算数,说给人一件东西,可是最后却没给。这样的人虽然失信了,但其实人家的做法还算是合法的。
有这样一个例子:小吴和小孟是一对好朋友。小吴手里有一块名表,小孟非常喜欢。
一天,小吴承诺在小孟结婚的时候把这块名表送给他,甚至立字据为证。可没想到,两个人不久便因为琐事翻了脸。 事后,小孟竟然以有字据为证向小吴索要名表。小孟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小吴是不是可以反悔?
虽然小吴与小孟立有字据,其赠与
合同合法有效,但法律规定了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构成要件,即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本例中,名表属于小吴的私人财产,且其答应在小孟结婚时才将表送给他。可是,如今的小孟并没有结婚,而且小吴的表依然在自己手里,因此他完全可以在赠与期限到来之前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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