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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

办了取保候审,法院还会宣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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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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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会在法定期限内报检察院批捕,37天后直接办理了取保候审,说明案件事实并不是很清楚,证据也不是很充分,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将刑事拘留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还会继续进行侦查取证,并不是案件就停滞不前了,除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否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如果聘请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在这个阶段可以看到公安机关侦查的全部证据材料,综合分析案件证据后,如认为案件指控证据不足,案件事实不清,可以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一般会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2次为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依法就要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案件显著轻微,又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检察院也会对这部分案件进行分流,做出不起诉决定。
  如这个阶段,检察院不能形成不起诉决定,法庭审判就是下一步必须要进行的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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