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前进一路企业俊涛有限公
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承担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 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1)名称核准:
(2)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责任: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1)设立股份有限,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全部
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承担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
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1)名称核准:
(2)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责任: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1)设立股份有限,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股份有限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筹办事务;(3)股份有限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股份有限的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5)股份有限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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