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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在我们租给他的房子的顶楼外租广告位,我应该怎么维权?

现在已经和广告公司签了合同,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广告牌已经安装了租客在我们租给他的房子的顶楼外租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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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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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结合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理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
  如无例外约定,房屋租赁的目的是供自己居住使用,不包括利用外墙进行相关的广告行为。从这方面来说,对方可能构成违约。结合本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对方的违约,您可以选择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正常的话可以先做个催告,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如果经合理期限仍不改正的话,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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