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第二胎的问题?急!!!营业
用人单位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同孕\产\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没错。但用人单位仍可根据第25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办计字[1990]21号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按此规定,单位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合...全部
用人单位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同孕\产\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没错。但用人单位仍可根据第25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办计字[1990]21号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按此规定,单位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合法的。如果单位从人道主义出发,考虑到该职工是在怀孕期间,单位可以先与其说明国家政策,警告其不得再无故旷工,如果其继续旷工,单位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就算仁至义尽了。
至于说该职工违法生二胎的做法,按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同时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北京市缴费标准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是24725元,三倍是大约7。5万元,十倍是24。7万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