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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房和产权房有没有不同?

  我姐姐和我姐夫系同学,今年全35岁, 婚后在沪工作并由他出资买了套居住权房。 2001年生一小孩现有我父母抚养。姐姐和我姐夫全有正式工作。现二人准备离婚。
   请问:1、孩子判归谁的可能性大? 2、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大?房子的归属和小孩的归属关系大吗?是否谁出资谁得房子,另一方那补偿?居住权房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有没有区别,补偿款上有多少之分吗? 3、如果房子判归我姐姐,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法院会不会强制拍卖房子,各人拿一半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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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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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的问题是孩子几岁,如果小的话,一般跟母亲交多.大了的话,一般看小孩性别.   2.房子的判决很难有定数.法院考虑的因素很多.(1)房子的来源(2)如果是双方合买的还得考虑出资比例(3)小孩的归属权解决(4)双方的原本生活条件(5)过错方(排列没有先后次序,另外上述依据只做参考,各地的实践也并不同,想问一下你是那里的).   至于房子问题这不仅牵涉法律问题还涉及房产知识.   居住权房又叫使用权房也就是我们以前所称的公房,实际上这种房子的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由于他具有公有的属性,在离婚时很难解决,以前碰到这种事通常由国家把一间房置换成两间小房分给双方,现在一般是一方拿钱,另一方根据现有价值给予补偿(这里的现有价值也很难认定的,有时还得找相关机构权威估价)在这种情况下分房产就得看户口簿上的承租人和共住人,谁养孩子就能具理力争房屋的归属权或者多分放款.   产权房又称商品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房,顾名思义,其归属权归于个人,离婚时也较好分.一般能很顺利的根据市价协商解决,一方拿房一方拿钱,或者就象你所说的拍卖房子双方分钱但这种做法不是强制的,只能是在双方都无法拿房后赋予另一方放款的无奈之举.   关于居住权房与产权房的划分时的区别现在已不明显,不用过多顾及.   3.必须指出,离婚这类民事案件,法院很希望双方能自愿协商解决的,所以关于财产的分割最好竟量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不会多于理会.你所问的第三个问题,这种情况实际上不会出现,因为你既然拿不出钱,法院就不会把房子分给你了,除非双方私下和议解决.   这里从申一下,各地人情不同法院在处理问题时的考虑因素侧重也不尽相同,在这只做参考.。
    。

200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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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判给谁要看男女双方的态度。2、房子判给谁现在没法说,要看谁想要房子,法院先对房子进行评估,要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评估房价的一半。孩子与房子没有关系。居住权就是使用权,使用权就是只能使用不能处分,所有权可以处分房子。比如出卖。3、法院不会强制拍卖的。在双方没有钱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判决一方给另一方租房钱或暂时居住在一起。

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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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孩子在3岁前原则上判给女方,现在4岁了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2、房子是在婚后购置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财产(不论居住权房还是产权房),当然了孩子归属谁,可以向法院要求多分财产。
   3、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你姐的话,至于对方一半的赔偿,如果当时不能拿出钱来,法院在两年内不会强制拍卖房子(前提是你姐在沪无其他住房)。 有什么没说清楚的尽管说出来,真希望能帮上你们的忙。

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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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院对没有产权的房一般对归属不做判决,只对其使用权根据双方条件或协商做一个认定,待产权有了明确的归属(即有了正式的产权证后),双方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起诉。 仅供参考,李佩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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