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专家能告诉我,想立遗嘱的详细程序万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全部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
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还是有公证好
眼下,公民立遗嘱的相关法律是健全的。
如《继承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现在通行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述录音遗嘱等形式。大致说来,遗嘱生效必须有下面几个条件: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自己的;二、立遗嘱的本人神志清醒,思维正常;三、所立遗嘱,无他人胁迫,完全自愿;四、所立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跟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旁证。
在以上几种立遗嘱的形式中,相比较而言,以公证遗嘱的客观性更强一些,打起官司来不容易被推翻。因为您到公证处作遗嘱公证时,公证员往往会帮您合理合法地理清遗产的一些关系。比如,您要立房产遗嘱,房产的产权证上只写您一个人的名字,但公证员就要审查一下您的婚姻关系。
如果您的老伴还健在,这套房产您只有二分之一的处分权。假如,您是自书遗嘱,又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在遗嘱中出现纰漏。将来一旦引起遗产争议,遗嘱会被法庭推翻。北京市崇文区有位有身份的老人,家里藏有大量的古玩字画,还有一些房产。
两年前,老爷子病危,临终想起立遗嘱来。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在北京,一个在国外。在北京的这俩儿子玩了一个攒儿,替老爷子写了个遗嘱,找了个律师当遗嘱见证人,在老爷子弥留之际,让他在遗嘱上签了字。老人死后,在国外的儿子回来奔丧,一看老人的遗嘱,继承者都是俩兄弟,没自己什么事儿。
这位一琢磨,老爷子生前,他常给汇美元,买贵重药品,怎么遗产把他给“闪”了呢?再看遗嘱是代书。他在国外生活多年,明白这里肯定有猫腻,于是办完丧事,把这俩兄弟告上法庭。法官一查老爷子的病历,是处在昏迷状态下签的字,当庭宣布这份遗嘱无效。
最后老爷子的遗产只能按继承法的规定仨儿子共同继承。
法律关于遗嘱的注意事项
遗嘱是不是一写好就生效?不一定。遗嘱有效,要符合几个条件:首先,遗嘱要分配的财产是立遗嘱人自己的,他有权处置;第二,立遗嘱的人精神要正常,神志要清醒;第三,立遗嘱时要有两个以上和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旁作证。
立的遗嘱有效并不等于可以高枕无忧。在我国,遗嘱的执行也是个难题。遗嘱保存、保密不当,致使遗嘱丢失,或让继承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前知道了遗嘱内容,遗嘱被隐匿、毁损、篡改,常会带来家庭矛盾,反而违背了立遗嘱的原意。
以前,有过立遗嘱人秘藏遗嘱,突然亡故后遗嘱找不到,遗产最后还是要按法定继承分配了事。去年初,青岛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公证机关的支持下,推出了国内首创的律师遗嘱执行业务,并专门成立了继承法律事务部。
根据当事人的委托,用银行保管箱保管遗嘱,遗嘱档案的签封、开启及公布都有严格规定,律师还经常委托人定期联络,保障遗嘱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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