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的书写格式、内容及要求。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一般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及附项几部分组成。
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的身份概况。标题要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字样。
当事人的身份概况包括:申诉方和被诉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是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写明申诉人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哪些具体请求,也就是自己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是劳动仲裁机关据以确定案由的部分。
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诉人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后果等。
尤其要把被诉人违法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或产生争议的原因及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写清楚,以便仲裁机关调查取证。理由部分要列举证据、证人证言,援引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来支持和说明维护自己权利的事实根据。
事实和理由部分是申诉书的核心内容,写事实和理由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要缩小,不要用套语和形容词,力求语言准确朴实,如实反映情况,突出主要情节,写明因果关系。 举证要有力,说理要中肯,援引法律法规要恰当。
尾部及附项。尾部要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申诉人的姓名,写明申诉的时间。最后附项部分主要写明“申诉书副本X份;物证、书证X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