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哪些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 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 按照应税收入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三、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 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不一致时,可以从高核定。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全部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 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 按照应税收入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三、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 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不一致时,可以从高核定。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人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人)
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
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 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当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 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
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应税所得率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
一、农业、林业、牧业、渔业 3〜10
二、制造业 5〜15
三、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四、交通运输业 7 ~15
五、建筑业 8 ~20
六、饮食业 8〜25
七、娱乐业 15 〜30
八、其他行业 10-30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
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当及时向 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经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例1:某企业本年度收入总额为1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核定
其应税所得率为10%,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该企业应纳企 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xlO%=1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0万元X25%=2。
5万元
例2:某企业本年度成本费用支出总额为17万元,当地税务机
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15%,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该企业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1-15%
)xl5%=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万元X25%=0。
75万元
按照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转
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当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 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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