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主体法律地位上有哪些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主体法律地位上有哪些区别?

全部回答

2018-05-16

51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由此可见,在主体法律地位上它们是不同的:   1、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