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机场的塔台会设在什么地方?
机场塔台管制区,又称机场管制地带,是为了保障航空安全在机场塔台周围设置的立体空间区域,通常包括起飞航线、降落航线、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的航段和第一个等待高度层(含)以下至地球表面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 机场塔台管制区相关条例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2号《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第二章 空域分类。第九条 航路、航线地带和民用机场区域设置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 第十条 通常情况下,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内的空域分别称为A、B、C、D类空域。(四)D类空域内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全部
机场塔台管制区,又称机场管制地带,是为了保障航空安全在机场塔台周围设置的立体空间区域,通常包括起飞航线、降落航线、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的航段和第一个等待高度层(含)以下至地球表面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
机场塔台管制区相关条例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2号《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第二章 空域分类。第九条 航路、航线地带和民用机场区域设置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
第十条 通常情况下,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内的空域分别称为A、B、C、D类空域。(四)D类空域内允许航空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或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对所有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在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之间配备间隔,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接收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的活动情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接收所有其他飞行的航空器的活动情报。
第十六条 D类空域为机场管制地带。机场管制地带通常包括起落航线和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的航段以及第一个等待高度层(含)以下至地球表面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在此类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对符合目视气象条件的,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塔台管制室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六节 机场管制地带和塔台管制区第五十六条 民用机场应当根据机场及其附近空中飞行活动的情况建立机场管制地带,以便在机场附近空域内建立安全、顺畅的空中交通秩序。一个机场管制地带可以包括一个机场,也可以包括2个或者2个以上位置紧靠的机场。
第五十七条 机场管制地带应当包括所有不在管制区内的仪表进离场航线,并考虑机场能够运行的所有类型航空器的不同性能要求。划设机场管制地带,不得影响不在机场管制地带内邻近机场的飞行活动。机场管制地带通常是圆形或者椭圆形的;但是如果只有一条跑道或者是为了方便目视推测领航而利用显著地标来描述机场管制地带的,也可以是多边形的。
第五十八条 划设机场管制地带,通常应当选择机场基准点作为管制地带的基准点。在导航设施距离机场基准点小于1千米时,也可以以该导航设施的位置点作为管制地带的基准点。第五十九条 机场管制地带的水平边界通常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对于可供D类和D类以上航空器使用的机场,如果为单跑道机场,则机场管制地带为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如果为多跑道机场,则机场管制地带为以所有跑道的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及相邻弧线之间的切线围成的区域。
该区域应当包含以机场管制地带基准点为圆心,半径为13千米的圆。如果因此使得跑道入口为圆心的弧的半径大于13千米,则应当向上取值为0。5千米的最小整数倍。(二)对于仅供C类和C类以下航空器使用的机场,其机场管制地带水平边界的确定办法与本款(一)项相同。
但是该项中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的弧的半径以及应当包含的以机场管制地带基准点为圆心的圆的半径应当为10千米。(三)对于仅供B类和B类以下航空器使用的机场,其机场管制地带的水平边界为以机场管制地带基准点为圆心以10千米为半径的圆。
(四)对于需要建立特殊进近运行程序的机场,其机场管制地带的水平边界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放宽。第六十条 机场管制地带的下限应当为地面或者水面,上限通常为终端(进近)管制区或者区域管制区的下限。如果机场管制地带的上限需要高于终端(进近)管制区或者区域管制区的下限,或者机场管制地带位于终端(进近)管制区或者区域管制区的水平范围以外,则机场管制地带的上限应当取某个飞行高度层为其值。
第六十一条 机场管制地带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应当设置为D类空域。第六十二条 机场管制地带通常应当使用机场名称加上机场管制地带进行命名。机场管制地带的名称、范围、空域类型以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应当按照航行情报发布规定予以公布。
第六十三条 为保护机场附近空中交通的安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外至机场管制地带边界内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施放气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征得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同意。第六十四条 设立管制塔台的机场应当划设机场塔台管制区。
机场塔台管制区应当包含机场管制地带,如果机场在终端(进近)管制区的水平范围内,则机场塔台管制区的范围通常与机场管制地带的范围一致。机场塔台管制区的范围与机场管制地带的范围不一致的,应当明确机场管制地带以外空域的类型。
第六十五条 机场塔台管制区通常应当使用机场名称加上塔台管制区命名。机场塔台管制区的名称、范围、责任单位、通信频率、空域类型以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应当按照航行情报发布规定予以公布。第一百零五条 飞行情报区和高空管制区的建设和调整由民航总局提出后,按照规定上报审批。
中低空管制区和国境地带附近机场塔台管制区的建设和调整由民航总局商有关部门确定。终端管制区的建设和调整可以由民航总局提出,商有关单位后按照规定上报审批。进近管制区和国际机场塔台管制区的建设和调整,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并上报民航总局审批。
航路的建设和使用由民航总局提出,按照规定上报审批。国际航线、跨越民航地区管理局所辖范围或者军航飞行管制区的国内航线的建设和使用,由民航总局提出,按照规定上报审批。在民航地区管理局所辖范围内且没有跨越军航飞行管制区的航线,其建设和使用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商当地有关部门确定后报民航总局备案。
对外公布或者提供的空域数据,由民航总局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外公布。对外开放使用的等待航线区域和空中放油区的建设,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商当地有关部门确定后,报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审核,并由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按照规定上报审批。
不对外开放使用的等待航线区域和空中放油区的建设,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商当地有关部门确定后报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备案。国内机场塔台管制区的建设和调整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商当地有关部门确定后,报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备案。
机场塔台管制区主要任务根据塔台管制员的指令,机场塔台管制区主要执行飞机离地、爬升、平飞、下降、着陆,再起飞、上升、下降、通场……,一遍又一遍系统地为第二跑道进行“全面体检”。机场塔台管制区,主要任务是对虹桥机场进离港飞行程序、新增通讯导航设备设施、目视助航灯光设施和机场净空情况,新建飞行区的道面情况、标志标记牌、空管指挥及地面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试飞,客机顺利地完成了两个时段的全部试飞科目。试飞结果表明,上海虹桥机场第二跑道已具备向民航飞机提供正常起降的使用条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