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指点,有关网络游戏点卡上的使用日期
1、毋庸质疑,你与卖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卖方交货你交钱,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表面上看,合同标的是张卡片,但卡片本身不存在价值,你们买卖的标的实际上是虚拟财产,既然国家不禁止买卖这样的卡片 ,实际上也就承认了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买卖本身没有问题。
2、游戏代理商强制性、单方面的制定使用期限的确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消费者就无权再使用了,很显然,这是一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条款是无效条款。
3、卖方在卖给你卡的时候,如果没有告知你卡的使用期限,你可以追究他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全部
1、毋庸质疑,你与卖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卖方交货你交钱,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表面上看,合同标的是张卡片,但卡片本身不存在价值,你们买卖的标的实际上是虚拟财产,既然国家不禁止买卖这样的卡片 ,实际上也就承认了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买卖本身没有问题。
2、游戏代理商强制性、单方面的制定使用期限的确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消费者就无权再使用了,很显然,这是一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条款是无效条款。
3、卖方在卖给你卡的时候,如果没有告知你卡的使用期限,你可以追究他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成立之前,合同一方没有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说明、告知、注意义务,使对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应当向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之债属于合同之债,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时效起算点是卡的到期日起算2年。
4、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很高兴看到,有越来越多地向你一样的消费者,注重维权、能够发现经营者非常隐蔽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对促进我们国家法制的完善,对我们国家真正走向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实,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铺路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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