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省内其他地区可以用吗?我
萧山的是不可以的。但参加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目前纳入定点范围的市区外医院13家,其中,萧山区6家,余杭区3家,临安市、富阳市、德清县和安吉县各1家,准备或正在实施联网结算的医院包括余杭区4家、富阳市1家、建德市3家、淳安县2家和桐庐县1家。 )在这些定点医院中,杭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像在杭州定点医院一样就医看病。
参加萧山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住院(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就医。
二.参保人员住院时应将《医疗保险...全部
萧山的是不可以的。但参加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目前纳入定点范围的市区外医院13家,其中,萧山区6家,余杭区3家,临安市、富阳市、德清县和安吉县各1家,准备或正在实施联网结算的医院包括余杭区4家、富阳市1家、建德市3家、淳安县2家和桐庐县1家。
)在这些定点医院中,杭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像在杭州定点医院一样就医看病。
参加萧山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住院(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就医。
二.参保人员住院时应将《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交医院保管,医院在参保人员出院或转院时在《医疗保险证历本》上详细、准确、完整地记载整个治疗过程等情况后返还给本人。
三.出院时,参保人员直接可在医院结算,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直接在总医疗费中扣除,本人只需支付除报销以外的医疗费。
转院转诊就医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区社保中心登记备案后,可转往省内或省外(限直辖市、省会城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下统称为转外就医)。
转入地医院必须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转外就医(含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发生的符合本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自理10%后,再按就诊医疗机构等级标准进行结算。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疗费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医保证历本、社会保障卡来社保中心报销。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原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网络办理转院手续,可转入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两家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按高一级的医疗机构确定。
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结算,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直接在总医疗费中扣除,本人只需支付报销后剩余的医疗费。
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就医
常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退职、“退养”、保养人员可在登记的居住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
参保人员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可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凭本人医保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就诊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证明材料、就诊医院医疗等级证明等,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医疗费结算手续。
临时外出人员就医
临时外出人员在外地因急诊住院,应选择一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入院起30日内持急诊住院证明,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出院后,凭收款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医保证历本、社会保障卡来社保中心报销。
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经治医院的急诊证明,须在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经社保中心审查核实后,可按有关规定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凭医疗费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医保证历本、社会保障卡来社保中心报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