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若干
对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许官送官”、“跑风漏气”、“拉票贿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出了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的具体措施。明确规定:“跑官要官”的,严厉批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买官卖官”的,一律予以免职,并由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许官送官”的,严肃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严肃处理;“跑风漏气”的,追查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拉票贿选”的,取消考察对象或候选人资格,已经任职的责令辞职或免职、降职,触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突...全部
对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许官送官”、“跑风漏气”、“拉票贿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出了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的具体措施。明确规定:“跑官要官”的,严厉批评,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买官卖官”的,一律予以免职,并由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许官送官”的,严肃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严肃处理;“跑风漏气”的,追查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拉票贿选”的,取消考察对象或候选人资格,已经任职的责令辞职或免职、降职,触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突击提拔调整”的干部,一律免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对用人不正之风防范、查处不力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同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还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坚决防止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坚决禁止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拉票;坚决禁止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投票和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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