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13日进京车辆有什么限制
自11月7日0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北京市将对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货车(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外,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我省载客汽车需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全部
自11月7日0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北京市将对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货车(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外,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我省载客汽车需进入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7日至13日车辆进京
将受限通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