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9月3日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了一年,押金2000,月租1200,但由于个人原因在11年2月23日向房东提出了退租意向,房东说押金2000不予返还,合同中提出假如要退房的话需要提前三月向房东提出退房请求,但并未标明违约金的金额,请问房东的要求合理吗?我需。
。。 我于10年9月3日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了一年,押金2000,月租1200,但由于个人原因在11年2月23日向房东提出了退租意向,房东说押金2000不予返还,合同中提出假如要退房的话需要提前三月向房东提出退房请求,但并未标明违约金的金额,请问房东的要求合理吗?我需要支付多少呢?另外房东说让我3月3日前必须搬出,因为有人要看房,想租这套房子,谁可以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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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确定不打算租了,而且提前和业主口头告知,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那么就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你应该赔偿业主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你3月3日所交的房租到期,如果你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不再给房东打房租)业主有权利收回房子继续出租。不过我建议你,把房子转租出去。这种你的损失会少一些。
如果您确定不打算租了,而且提前和业主口头告知,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那么就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你应该赔偿业主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你3月3日所交的房租到期,如果你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不再给房东打房租)业主有权利收回房子继续出租。不过我建议你,把房子转租出去。这种你的损失会少一些。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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