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了六年后因为拆迁出现纠纷,怎么办?父母在零三年购买了我小舅的私房,当时他们家庭成员三人的签名都是由我舅舅一人所签(他们利用了这笔钱在本村以村民名义购买了一块更大的宅基地盖了别墅,他们夫妻在卖房前就离异了,但是至今事实上仍然居住在一起,没有第三方存在与家庭内。)当时签订了购房协议,除了上面所说小舅全家签名外尚有我二舅家三口人(东侧邻居)以及西侧邻居作为鉴证方签名以示同意并鉴证合同。在售房费用支付后房产以及土地证明都交给了我们。在这购房后的六年,因为契税等因素没有及时过户,房产一直由我们维修,租赁给外来人口居住,水电等各项费用也由我们缴纳。
最近因为城市改造政府收购该地块,经人介绍,我们试图请他们提供房产授权委托书,我舅舅以自己若干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要求获得补偿十万元后才同意签授权书。而舅妈认可房屋业以出售,并表示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但以已经离婚以及二舅不讲理可能为之爆发为由同样拒绝。
我除了拥有零三年签署的房产转让协议书面证明外,尚有影像资料能够证明我二舅,小舅妈同样认可房屋在六年前已经发生产权转移,同样如果法院收集资料时同村居民也能提供旁证。
问:
1.我们除了和解外法律上面需要什么样的证据链才能证实房产权利归于我家
2.我们如果遗失了房产转让协议书原件,只有大量复印件,通过影像资料以及同村邻居的证言能否达到证明效果
3.如果上法院提起诉讼,原来十万八千(156平方的农村两层砖混结构老式小楼)的相关费用有哪些,需要多少?
4.拆迁办那里需要我们做哪些工作
上面所说的房子虽然是类似与农村宅基地,但因为处于常州天宁区,当时为了过户准备已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同时我们和我小舅户籍同在当时的乡镇茶山乡(现在称为茶山街道)这样的转让是不是不违法。
房产
小舅
二舅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