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跟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价格是¥45/件,数量10000件。应付总价款,¥45万.我们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我们是委托进出口代理公司帮我们代理做进出口。我们实际支付进口货款¥45万。但是在报关环节,海关认为我们¥45/件的价格低于正常水平,要调整我们单价为¥50/件,结果海关给我们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完税金额¥50万,税款金额¥8.5万,税款由代理公司代支付。现在有一个疑惑:我们银行支付的货款是¥45万,但是海关完税凭证上的完税价又是¥50万。那我们实际支付与海关限定价格,就产生了¥5万的差异。我们入库这批货物,会计处理怎么做?借:原材料45万应交税费-进8.5贷:银行存款53.5还是这样做:借:原材料50万应交税费-进8.5贷:银行存款58.50,但是我银行实际支付出去的是¥45万原材料款,另加8.5万进口税金。这个差异怎么调整尼?怎么做会计处理?相反,如果海关给我们限定低了,就本例中,如果海关限定为¥40/件。我们又该如何处理?谢谢啦。海关进口评估价高于合同价如何处理
海关
原材料
代理
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