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南江
南江县辖11个镇(南江、沙河、正直、大河、长赤、乐坝、桃园、东榆、下两、赶场、杨坝),62个乡(凤仪、朱公、花桥、黑潭、和平、双流、菩船、元潭、凉水、东垭、高桥、平岗、长征、仁和、石滩、关门、兴马、瓦池、白院、北极、关路、关由、红岩、旭光、桥亭、沙滩、贵民、沙坝、西清、柳湾、新立、红星、汇滩、上两、关坝、坪河、流坝、甘溪、新民、石矿、碾盘、水洞、桥坝、赤溪、燕山、八庙、金盆、高塔、团结、红光、傅家、红顶、红四、竹岭、红五、天池、侯家、九顶、双桂、寨坡、光明、玉泉)。 2005年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3号)批复: 一、原由巴中市南江县批准设置的小河、沙河、长赤、...全部
南江县辖11个镇(南江、沙河、正直、大河、长赤、乐坝、桃园、东榆、下两、赶场、杨坝),62个乡(凤仪、朱公、花桥、黑潭、和平、双流、菩船、元潭、凉水、东垭、高桥、平岗、长征、仁和、石滩、关门、兴马、瓦池、白院、北极、关路、关由、红岩、旭光、桥亭、沙滩、贵民、沙坝、西清、柳湾、新立、红星、汇滩、上两、关坝、坪河、流坝、甘溪、新民、石矿、碾盘、水洞、桥坝、赤溪、燕山、八庙、金盆、高塔、团结、红光、傅家、红顶、红四、竹岭、红五、天池、侯家、九顶、双桂、寨坡、光明、玉泉)。
2005年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5]3号)批复: 一、原由巴中市南江县批准设置的小河、沙河、长赤、正直、下两、大河、赶场、贵民、上两、杨坝片区的10个办事处和南江镇的城郊、城区2个办事处应予以撤销。
二、南江县撤销碾盘、水洞、石矿、桥坝、金盆、红顶、竹岭、红五、九顶、花桥、菩船、凉水、东垭、长征、瓦池、白院、旭光、沙滩、红星、新立、西清、玉泉、光明、甘溪、新民25个乡。 三、南江县扩大23个乡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碾盘、水洞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南江镇。南江镇人民政府驻文星路54号。 将原石矿、桥坝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东榆镇。东榆镇人民政府驻东榆街道。 将原红顶、竹岭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长赤镇。
长赤镇人民政府驻长赤街道。 将原花桥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正直镇。正直镇人民政府驻正直街道。 将原东垭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下两镇。下两镇人民政府驻下两街道。 将原白院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大河镇。
大河镇人民政府驻大河街道。 原桃园镇更名为光雾山镇,并将原新民、光明、寨坡、关坝、玉泉5个乡境内的国有林场部分及关坝乡石羊村七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光雾山镇。光雾山镇人民政府驻桃园街道。 将原旭光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赶场镇。
赶场镇人民政府驻赶场街道。 将原新民乡除国有林场外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杨坝镇。杨坝镇人民政府驻杨坝街道。 将原金盆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高塔乡。高塔乡人民政府驻高塔街道。 将原红五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天池乡。
天池乡人民政府驻天池街道。 将原九顶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侯家乡。侯家乡人民政府驻侯家街道。 将原菩船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双流乡。双流乡人民政府驻双流街道。 将原凉水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元潭乡。
元潭乡人民政府驻元潭街道。 将原长征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仁和乡。仁和乡人民政府驻仁和街道。 将原瓦池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兴马乡。兴马乡人民政府驻兴马街道。 将原沙滩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桥亭乡。
桥亭乡人民政府驻桥亭街道。 将原红星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贵民乡。贵民乡人民政府驻贵民街道。 将原新立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柳湾乡。柳湾乡人民政府驻长滩河。 将原西清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沙坝乡。沙坝乡人民政府驻沙坝街道。
将原光明乡除国有林场外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上两乡。上两乡人民政府驻上两街道。 将原玉泉乡除国有林场外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关坝乡。关坝乡人民政府驻关坝街道。 将原甘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流坝乡。流坝乡人民政府驻流坝街道。
调整前,有建制镇11个,建制乡62个。调整后,全县共有乡镇48个,其中镇11个、乡37个。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