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甲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既遂。为什么这么说?
正确,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中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在实施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客观上出现了行为所期望的危害结果,但造成侵害的因果进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 因果关系的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其中一个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以为是由另一个行为造成的。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在用暴力致其昏迷后,行为人以为甲已死亡,为隐匿罪证,行为人将甲抛下悬崖,致使甲摔死。 刑法理论上对这种情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此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全部
正确,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中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在实施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客观上出现了行为所期望的危害结果,但造成侵害的因果进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
因果关系的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其中一个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以为是由另一个行为造成的。比如,行为人意图杀害甲,在用暴力致其昏迷后,行为人以为甲已死亡,为隐匿罪证,行为人将甲抛下悬崖,致使甲摔死。
刑法理论上对这种情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此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且甲的死亡结果也确实是由他的行为所直接造成的,因此其错误认识并不能影响他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二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预想的进程来实现的。
例如甲为杀害乙,用刀刺杀乙,乙因此死亡,但事实乙为血友病患者,系甲刺伤后流血过多所致。这种情况下,甲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果关系发生的具体情况并不属于行为人的认识范围,只要客观的危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密切联系,即使加入了其他的偶然因素也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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