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如何 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5个规章”第10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本条规定的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 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经常性、基
础性工作,对于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 全防范措施、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全员安全技能、保障 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等有着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例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是人员密集场
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当包括人 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例会所要分析和解
决的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方面及过程,包括对法律 法规的遵守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 前段安全工作的检查分析处理、对后期工作的
等。
当然,每次例会的会议重点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例
会制度的实施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安全生产工作由几个负责人 研究一下就行,没有必要兴师动众召开所有管理人员参 加的例会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工
作是人员密集场所的重要问题。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各部门负责人都应当参加,动员所有的管理力量齐 抓共管才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会议主题与内容不 明确。会前没有确立主题,缺乏主旨,而是把主要精力 用在讲评工作、布置任务上,忽视分析安全形势、了解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对策这 一重要环节,导致开会"跑题”。
三是贯彻不实,措施制 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以会议落实
会议,上级开一个会,例会就开一个同样的会,上级发 什么文件,就传达什么文件,照本宣科,而对于具体的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制度的贯彻实施没有认真研究,拿 不出有效的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