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中怎样分清合同生效日和复 效生效日?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
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 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 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 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 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 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 险责任。”合同生效日: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 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 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 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 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 合同成立的。 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 保人没有及时...全部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
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 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 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 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 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 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 险责任。”合同生效日: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 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 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 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 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 合同成立的。
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 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 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 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复效生效日:如果投保人因某种原因,如 忘记缴纳保费、不愿再继续缴费,等等,而 使保险合同中止。
在中止保险合同后又开始 后悔,又想恢复原有的保单,一般情况下,在 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可申请恢复,与 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期内 的保费及利息;有的可能需要被保险人体检 合格后方能办理复效,复效生效日,即保险 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 保险费时为复效日。
如果保单产品已经停止销售,那么就无 法复效了。另外,若超过2年未行使复效权利, 保险合同永远终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