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遵守的外事保密内容有哪些?
涉外工作从来都是窃密和反窃密斗争的重要阵地。我国实行 对外开放以后,涉外工作渠道增多,内容广泛,增进了外国朋友 对我国的了解,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同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但 是,由于国际政治斗争和经济竞争的存在,国外各种政治势力和 财团不断利用公开的或隐蔽的,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大量搜集我 国的情报。 因此,做好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十分重要。公务员 在涉外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对外交流和友好往来以及其他一切涉外活动中,要坚 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e又要提高警 惕,防范各种可能的情报搜集活动。 凡国内未公开发表的秘密事 项,未经中央批准,任何人在与外国人...全部
涉外工作从来都是窃密和反窃密斗争的重要阵地。我国实行 对外开放以后,涉外工作渠道增多,内容广泛,增进了外国朋友 对我国的了解,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同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但 是,由于国际政治斗争和经济竞争的存在,国外各种政治势力和 财团不断利用公开的或隐蔽的,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大量搜集我 国的情报。
因此,做好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十分重要。公务员 在涉外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对外交流和友好往来以及其他一切涉外活动中,要坚 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e又要提高警 惕,防范各种可能的情报搜集活动。
凡国内未公开发表的秘密事 项,未经中央批准,任何人在与外国人交往中不准泄霈。
(2) 未经上级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 待外国人参观访问;如遇外国人突然来访,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3) 严防偷照、窃听、泄露国家秘密。
遇有外国人要求来华
拍摄电影、电视和录像等,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去非开放地区 拍摄的(包括与我合拍),应由主办部门事先征得当地大军区同 意后上报审批 拍摄的胶片应在国内冲洗后, 由有关部门进
行审查。
⑷凡接待外国人参观和洽谈业务的单位,均应从实际出 发,划清秘密与非秘密,核心秘密与非核心秘密的界限,不明确 的要向上级请示。要明确规定参观路线、项目和洽谈的范围、口 径等,接待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
(3) 如有外国机构和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索取情况 时,属于保密事项的应及时向外事等主管部门联系请示,按照规 定给予答复。
(4) 出入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国人住处,陪同外国人参观、游 览、参加宴会等,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笔 记本等;如需携带,应经领导审批并采取保密措施。
(5) 对外国人利用参观考察、游览、洽谈贸易、学术交流、 课堂教学、友好交往等名义,搞与其工作和专业无关的“社会调 查”,均应制止,并及时报告国家安全和外事部门。
(6) 凡未公开展示的重要文物,不准对外展示或拍照;凡属 内部报纸、书刊以及影印的外文书刊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销 售和提供。
(7) 接待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和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应制 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凡未公开的秘密事项,均不得向外国人泄 露、扩散;需要他们知道的,按有关规定向他们统一传达。
(8)出国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情 况的笔记本等出国;如确因工作需要非带不可的,应经本单位或 上级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如备有保密文件箱并指定专人 保管,严防丢失。
准备公布的稿件(如讲话稿)在发表之前均系 密件,也应妥善保存。在有我驻外使馆、领事馆的地方,应委托 他们保存。
(9)出国人员在谈判时,不得将秘密文件放在桌上;内部
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应在有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
机密电报和文 件应在使馆、领馆内草拟。在国外旅馆、饭店、乘车场合,严禁 讨论秘密事项及内部何题。
(10)凡拟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人员在国外发表的论文,或 携带的资料、样品,以及对外交换的书刊等,都要切实遵照国务 院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履行审批手续, 不得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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