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监管机构应具备哪些特征?
一般而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监管机构应具备如下特征:
(1) 独立性。可独立执行监管政策而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干扰,特别是作 为项目公司股东的政府方的不必要干涉。
(2) 合法性。 监管机构的设立、职权范围和基本政策都是通过法律法规 确定的。
(3) 广泛性。监管机构的监管领域十分广泛,覆盖项目的各个方面。
(4) 专业性。独立监管机构成员一般由行业管理专家、技术专家、经济 学专家、法律专家、用户代表等组成。
一般而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监管机构应具备如下特征:
(1) 独立性。可独立执行监管政策而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干扰,特别是作 为项目公司股东的政府方的不必要干涉。
(2) 合法性。
监管机构的设立、职权范围和基本政策都是通过法律法规 确定的。
(3) 广泛性。监管机构的监管领域十分广泛,覆盖项目的各个方面。
(4) 专业性。独立监管机构成员一般由行业管理专家、技术专家、经济 学专家、法律专家、用户代表等组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