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新疆承包了160亩私人开发的棉花地。由于地离棉花场较远,1...[展开]
您好,我家在新疆承包了160亩私人开发的棉花地。由于地离棉花场较远,10年老板将所有承包户的棉花承包给其亲戚尹某,因为尹某有一辆无证无照的装花机。由于把棉花运到装花车上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于是尹某自己去雇了四位小工来配合自己的工作。小工的工作全由尹某支配。装花费用是三分五厘每公斤,由尹某去老板那签字领取!自己支付装花小工的费用。
但10年11月在给我家装花花时,不慎其中一名小工从装花机上摔到地上并残疾了。这位小工把所有的责任推到我家,并且只让我们一家赔偿24。76万元。请问我家有赔偿的责任吗?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应该谁来承担责任?谢谢。[收起]